11月21日,毛华侨、毛新丰等12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被余姚市检察院批准逮捕。 7月以来,毛新丰伙同毛三君及“阿燕”、“阿华”、“阿权”(后三人均在逃)等人在余姚市某村开设赌场,吸收了毛华侨等人参与组织、管理、维护赌场,并指使王树军、杨俊星等人在赌场内多次向参赌人员提供高利贷达92万余元,从中非法牟利。